辽宁公安:2022年违法犯罪总量下降11.4% 命案现案全侦破******
沈阳市公安局举行升旗仪式。 沈阳市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沈阳1月10日电 (记者王景巍)1月10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第三个警察节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2年工作成绩。辽宁公安高标准履行“三安”使命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和重大安全隐患,累计组织开展59项专项工作及专项行动,违法犯罪总量、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1.4%、18.4%,命案现案全部侦破。
2022年,辽宁公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和重大安全隐患,先后组织开展59项专项工作及专项行动,其中,“鉴证缉凶”专项行动破获命案积案、常态化扫黑除恶侦办涉黑案件位居全国前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初步实现“两升两降”目标。打击跨境赌博破案数同比增长17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起重大案件被公安部评为“典型案例”。“云端”“猎狐”“歼击22”等专项行动屡破大案。禁毒大会战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辽宁全年侦破6起公安部督办环境污染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多轮次安全隐患“大清理、大清查、大清剿”,对道路交通、“九小场所”和危险物品落实最严格监管措施,辽宁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7%、32.5%。
此外,辽宁公安深化改革,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网上办事质检通过率达99%,被公安部作为全国质检工作标杆。积极推出服务保障民生10件实事,开展“涉企案件、技术保护、聚才引智”三大攻坚战,建成112个公安“网办中心”,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整改,累计评查案件45.6万件。2022年以来,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023年,辽宁省公安厅将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打严防治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发展、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努力为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